披露考生个人信息可能构罪

2019-09-0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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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公布后,一些省市高分考生的个人信息也被人披露于网络上,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父母照片及工作单位等,甚至还不乏一些编造的信息在网上传播。这些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吗?

1公民个人信息受多重法律保护

大数据时代,公民的个人信息成为极具价值的资源。对许多商家而言,掌握更多消费者的信息就意味着能够带来更多的财富。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商家会利用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推销产品,甚至根据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定向推送产品。一些犯罪分子也利用所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妨害信用卡管理等活动,造成较大的危害后果,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面对这种情况,如何通过法律充分保障公民的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法律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是多重的。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随着互联网经济的繁荣发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也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作了专门规定。

刑法作为保障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明确了处罚规定。2009年2月28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253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后增加一条,即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该条内容作了修改,将其统一规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从入罪条件和惩罚力度上进一步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刑法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具体包括哪些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作了明确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三种行为类型

根据刑法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行为类型有以下三种:

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如被告人王某于2018年7月至8月间,利用查询房产信息的权限便利,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每条房产信息60元的价格,向常某出售公民房产信息200余条,非法获利123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2万元。

二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如被告人韩某通过QQ邮箱向王某某发送一封名为“电话”的邮件,内含7990条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包括公民的姓名、电话号码、车牌号、车型及底盘号。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2000元。

三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这里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包括购买、骗取、夺取等多种方式。如被告人李某以获利为目的在某地通过互联网向他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将购买的信息用于电话推销建筑类资质证书挂靠。经鉴定,他共购买了5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法院认为,李某以购买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罚金12万元。

3情节严重即构成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即“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从信息数量、信息类型、违法所得数额等多个角度对情节严重的标准做了具体详尽的规定。

具体来讲,“情节严重”有十种情形:(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七)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两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该解释第五条第二款对于法定刑升格的情形也做了详细规定,即符合下列情形的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延伸阅读

网络服务提供者

致个人信息泄露要担责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业务活动中能够收集到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其有确保信息安全的义务,必须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否则便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因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而构罪的条件:一、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二、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三、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符合上述条件,网络服务提供者即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罚。(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